新聞發布(2026年5月26日)── 公共問責個案 6

HKROLIN 發表報告及致保安局公開信:

指針對 2019 年反修例事件 7,000 名長期未起訴人士的
「特別項目」 或引發公權力刑事法律風險

—— 並促重新檢視《基本法》第 35(2) 條下的刑事公共問責與獨立司法審視作用

(2026 年 5 月 26 日,香港)🔗中文 / 🔗English

香港法治行動(Hong Kong Rule of Law Initiative, HKROLIN)今日致函保安局局長並發表法律分析報告,指出政府近期針對大量 2019 年反修例事件長期未檢控人士所推出的「特別項目」,其制度設計與運作方式,可能已超出「更生安排」或「無罪推定」的既有界線,而開始涉及公權力行使本身的刑事法律風險。

報告指出,若行政部門在缺乏正當程序確認事實基礎下,仍以「正向引導」及其他附帶條件持續對當事人的法律地位、人權保障及自由選擇施加體制性壓力,相關安排不僅可能偏離香港現行憲制與法律框架,更可能開始進入:

  • 妨礙司法公正
  •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
  • 脅迫或刑事恐嚇
  • 其他刑事法律評價問題

報告指出,此類制度性偏離在香港現行法律框架下過往極少被正式討論,屬於香港在特殊制度背景下首次浮現的深層憲制問題。

報告亦指出,《基本法》第 35(2) 條所保障、針對「行政部門及行政人員的行為」而設的司法途徑,其潛在刑事公共問責與獨立司法審視作用,在當前行政與檢控架構可能出現體制重疊與結構性矛盾的情況下,需要被重新認真檢視,以確保香港憲制秩序下的公共問責機制仍能有效運作。

HKROLIN 表示,本次發表的法律分析報告及公開信並非政治評論,而是基於香港現行法律制度、普通法原則及成文法規所作出的法理分析,目的在於及早釐清制度界線,避免相關特殊行政安排在持續推行下,進一步產生難以逆轉的法律與憲制後果。

香港法治行動 (HKROLIN)
網站:hkrolin.org
電郵:info@hkrolin.or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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